【幼幼集成 - 卷三食積証治】
經曰︰新積痛可移者,易已也,積不痛,難已也。
夫飲食之積,必用消導。
消者,散其積也;導者,行其氣也。
脾虛不運則氣不流行,氣不流行則停滯而為積,或作瀉痢,或成 痞,以致飲食減少。
五臟無所資稟,血氣日愈虛衰,因致危困者多矣。
故必消而導之,輕則和解常劑,重必峻下湯丸。
蓋濁陰不降,則清陽不升;客垢不除,則真元不複。
如戡定禍亂,然後可以致太平。
若積因脾虛,不能健運藥力者,或消補並行,或補多消少,或先補後消,潔古所謂養正而積自除。
故前人破滯削堅之藥,必假參朮贊助成功。
經曰︰無致邪,無失正,絕人長命。
此之謂也。
夫食者,有形之物,傷之則宜損其谷,其次莫若消之,消之不去則攻之。
此治初傷乳食之法也。
倘治之不早,以致陳 菀聚,乃成積也。
其候面色黃白,或青黃,腹大或緊,食少腹痛,發則數日不止。
而醫者治積,不問平日所傷之物是寒是熱,並不察兒之形氣或虛或實,可攻不可攻,竟用偏寒偏熱峻下之藥,而犯虛虛之戒,其害豈勝言哉﹗如先傷熱乳熱食者,則為熱積;傷冷乳冷食者,則為冷積。
五穀之類為食積,禽畜之類為肉積,菜果之類為冷積,故藥宜分寒熱。
冷積應用消積丸,熱積木香檳榔丸,仍用原傷之物作湯送之,謂之溯源湯。
凡用攻下取積之藥,必先補其胃氣,如六君之類,預服數劑,扶其元神,然後下之,免傷胃氣也。
如小兒體質素怯者,雖有積必不宜下,當以補為消。
六君子湯加莪朮、木香,共為細末,薑汁打神曲糊丸。
每一二錢米湯下,久服自消。
今兒稟受怯弱者眾,有積皆當識此,攻積之藥,慎勿輕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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