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幼幼集成 - 卷三食積証治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tan2818    時間: 2012-8-18 17:30
標題: 【幼幼集成 - 卷三食積証治】

幼幼集成 - 卷三食積証治

 

 

經曰︰新積痛可移者,易已也,積不痛,難已也。

 

夫飲食之積,必用消導。

 

消者,散其積也;導者,行其氣也。

 

脾虛不運則氣不流行,氣不流行則停滯而為積,或作瀉痢,或成 痞,以致飲食減少。

 

五臟無所資稟,血氣日愈虛衰,因致危困者多矣。

 

故必消而導之,輕則和解常劑,重必峻下湯丸。

 

蓋濁陰不降,則清陽不升;客垢不除,則真元不複。

 

如戡定禍亂,然後可以致太平。

 

若積因脾虛,不能健運藥力者,或消補並行,或補多消少,或先補後消,潔古所謂養正而積自除。

 

故前人破滯削堅之藥,必假參朮贊助成功。

 

經曰︰無致邪,無失正,絕人長命。

 

此之謂也。

 

夫食者,有形之物,傷之則宜損其谷,其次莫若消之,消之不去則攻之。

 

此治初傷乳食之法也。

 

倘治之不早,以致陳 菀聚,乃成積也。

 

其候面色黃白,或青黃,腹大或緊,食少腹痛,發則數日不止。

 

而醫者治積,不問平日所傷之物是寒是熱,並不察兒之形氣或虛或實,可攻不可攻,竟用偏寒偏熱峻下之藥,而犯虛虛之戒,其害豈勝言哉﹗如先傷熱乳熱食者,則為熱積;傷冷乳冷食者,則為冷積。

 

五穀之類為食積,禽畜之類為肉積,菜果之類為冷積,故藥宜分寒熱。

 

冷積應用消積丸,熱積木香檳榔丸,仍用原傷之物作湯送之,謂之溯源湯。

 

凡用攻下取積之藥,必先補其胃氣,如六君之類,預服數劑,扶其元神,然後下之,免傷胃氣也。

 

如小兒體質素怯者,雖有積必不宜下,當以補為消。

 

六君子湯加莪朮、木香,共為細末,薑汁打神曲糊丸。

 

每一二錢米湯下,久服自消。

 

今兒稟受怯弱者眾,有積皆當識此,攻積之藥,慎勿輕用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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